● 桃園-華盛頓來回經濟艙機票
● 兩地機場稅,燃油費及雜支
● 250萬履約責任險及20萬意外醫療險
● 酒店住宿兩晚
| 房型 | 大人佔床 | 孩童佔床 | 孩童不佔床 | 嬰兒 |
| 雙人房 | 66,000 | 66,000 | 62,000 | - |
貝塞斯達市中心希爾頓花園酒店 (Hilton Garden Inn Bethesda Downtown)
酒店距離貝塞斯達地鐵僅一個街口,可輕鬆前往華盛頓特區。Walter Reed、NIH、貝塞斯達劇院、商店及餐廳均在 10 分鐘內完成。喬治城大學距離六英里,而我們距離 DCA 機場僅 10 英里。我們提供免費 WiFi 無線上網、健身中心及提供即點即煮早餐的餐廳。
酒店網址 : Hilton Garden Inn Bethesda Downtown (酒店官網請點我)
酒店地址 : 7301 Waverly St, Bethesda, MD 20814美國
使用房型 :1 King Bed/2 Queen Beds with Fridge and Microwave,(一大床) 或 TWN(兩小床), 可需求, 不可指定。
單人房差 :兩晚每人需加價NTD 7,000元起。
自由行貼心叮嚀:
1.此促銷專案使用長榮航空個人機票(V艙)。 暫定航班時間請參考網頁上參考航班, 請先繳交作業金,方便後續為您處理機票&酒店預訂。
如遇V艙額滿&酒店滿房時、或遇機票票價調漲、房價漲價時,業務人員會再重新報價給您,或通知您更改日期及需求,如無法配合可全額退作業金。等機票跟酒店OK後,作業金直接轉成訂金。
2.若您另有想住的酒店,不在網頁上,歡迎洽詢業務人員為您另外報價。
3.請注意,此機位無法提前選位,若有選位需求,請自行於機場辦理check in時,直接向航空公司地勤人員需求(以航空公司現場安排為主)。
「保證入住」訂房確認之後:不可取消/不可更改日期,酒店會收取全額房費。在訂購前,請務必留意。
註:以上費用不包含 個人機票開立後之退票手續費,若為團體機票 或 包機航班,則需收取全額機票費用。
★進行「保證入住」訂房作業時,如遇酒店因會議、展覽期、連續假期、旺季、當地各式慶典活動等特殊情況及保留房用罄時,將調整房價。實際住房金額將依訂房時飯店報價為準,如有費用增加應由旅客補足。若加價金額旅客不接受,將無息退還全額作業金或可選擇改期
★各航空公司皆有嬰兒數量限制 (未滿2歲需購買嬰兒票,需由成人抱坐於膝上,每位18歲以上成人最多只能攜帶一名嬰兒),如欲攜帶兩歲以下嬰兒同行,請提供嬰兒人數及同行者名單,待客服人員確認後回覆。
嬰兒沒有免費託運行李額度。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接受出生未滿7天的新生嬰兒搭機。
★ 飯店由各位貴賓依照個人預算或需求自選並告知本公司服務專員,需請各位貴賓提供同行之旅客中英文姓名(不佔床之小孩需提供出生年用日)以利本公司訂房之需要;訂房確認後,若有取消之情事發生,德國當地飯店會收取高額的取消費(寒假及農曆過年期間ㄧ經訂房確認不得取消,否則收取全額房間費用)。
★ 飯店訂房作業需三天時間,若您需求之飯店客滿時,本公司服務人員會建議您選擇其他飯店或退回機位訂金。
★ 【費用不含】每日旅館客房清理、行李小費。私人之消費:如行李超重費、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個人護照申辦費用。行程中其他服務人員之小費。
【航空公司報到登機行李規則條款】
登機注意事項
在完成報到手續之後,您必須於預訂起飛時間的90分鐘之前抵達登機門。遲到的旅客將不被接受登機,遲到旅客的託運行李將予以卸下,本公司毋須退回任何款項。若您欲搭乘下一個航班,則您必須再依照適用的資費重新訂位並另行付費。
隨身行李與託運行李
您可以免費攜帶限量的隨身行李登機,請遵照本公司官網訂定的隨身行李尺寸與重量規則及條款。針對未佔有一個座位的嬰兒本公司不提供隨身行李額度。惟嬰兒車、學步車、踏板車及助行架可免費載運。除了隨身行李外,本公司不提供免費託運行李,一切請遵照本公司官網制訂的規則及條款(尺寸、重量限制與收費標準)。訂位時,您即應為您的託運行李購買適當的重量額度。若您有任何超出預購重量的託運行李,或在報到前未預購任何託運行李重量額度,則您的行李是否能被接受託運須依當日航班可提供的空間而定,費用則依本公司制訂的標準於機場收取。
報到截止時間及規定
為能順利報到搭機,請務必於報到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報到程序,並且遵守機場或網路報到的各項指示,請參閱本公司官網上的相關指示與說明。報到截止時間取決於各地機場、特殊航班,以及您是否攜帶託運行李等狀況。在任何情況下,若您在航班起飛前90分鐘尚未能抵達機場報到櫃台(或簡稱「報到截止時間」),我們將有權拒絕您搭機。確實遵守報到截止時間與各項規定是旅客的責任。報到截止時間過後,您將無法辦理報到。您無法在登機門辦理報到。我們無法為了您的遲到而延後航班起飛時間。若因任何理由導致您無法於報到截止時間完成報到,本公司毋須退回您任何款項。
入境須知:
1、入境須知
■ 為簡化合法訪美外籍旅客之入境流程,並減少文書作業,美國政府宣布自2013年4月30日起分階段於海、空入境港口實施入境申報表(I-94表)無紙化措施,即入境旅客將毋須填寫入境申報表。
■ 美國政府為反恐,實施US-VISIT安檢系統,要求入境之外國旅客於入關時掃描其十指指紋,查驗身分。
■ 為入境美國時所獲停留時限之考慮,所持之護照效期應超過六個月。
■ 外籍旅客入境美國時,移民局官員會詢問來美之目的,國人如言語不通,美國機場或航空公司一般均可請人協助傳譯。
■ 移民官員倘懷疑入境者之身分、證件或來美之目的(如企圖非法打工或違法居留),將會拒絕旅客入境,並即予遣返。移民局官員審核入境旅客證件後,在護照上註明旅客之停留期限,符合VWP入境美國者可在美停留至多90天;其他簽證停留期限不一,國人應注意所獲停留期限效期,避免因逾期居留而影響日後申請ESTA或美國簽證。
■ 入境美國應誠實申報隨身攜帶之財物,並避免攜帶違禁物品,如申報不實或未申報,將可能被沒收有關物品或遭受民、刑事處分。有關申報規定如下:
個人隨身攜帶入境物品(含商品及禮品)之免稅額,非美國居民為100美元;酒類免稅額為一公升(但各州可訂定更嚴格之規定;另攜帶者須年滿 21 歲);煙類免稅額為一條菸(二百支),或五十枝雪茄,或二公斤煙草。僅在美國轉機之非美國居民,隨身攜帶物品之免稅額為200美金;酒類免稅額為四公升。
‧ 禮物不應包裝,以便海關檢查。
‧ 超過免稅額之物品,稅率由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官員核定。
‧ 彩券、麻醉及危險藥物、色情文件或出版品、叛亂物品、危險及爆裂物、火器彈藥、盜版物件、無輸出許可證之古文物、限制進口之蔬果、植物與食品,以及肉類製品等均禁止攜入。
‧ 出入美國所可攜帶之現金及證券(美國或外國銅幣與鈔票、旅行支票、匯票或可轉讓之證券)額度為 10,000 美元。超過此一額度者須事先向海關申報,倘未先行申報而遭發現,則將遭受民、刑事懲罰,現金及證券亦將遭沒收。
2、入境美國相關注意事項
(本注意事項僅為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網站之摘譯資料,完整規定仍請查閱該局網站 https://www.cbp.gov/ )
(1)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查驗程序如下:
■ 第一步:出國前,取得旅行相關文件(簽證或ESTA授權許可)→填寫海關申報單(CBP Customs Declaration Form 6059B、一個家庭填報一份)→抵達美國後,前往查驗區進行證照查驗及指紋按押→如被要求,前往第二查驗區(secondary inspection area),如CBP官員未要求,則免。
■ 第二步:至行李轉盤領取行李→將海關申報單交給CBP官員(所攜行李可能被檢查)→視狀況繳納關稅。
■ 第三步:通過CBP檢查哨→離開或轉機(程序完成)。
■ 擁有美簽或取得ESTA授權許可並非入境美國之保證,CBP官員於外國人入境時,有權決定旅客得否入境。
■ 國人入境美國,須持有於停留美國期間內有效之我國護照。
■ 在抵達美國機場前,各航空公司班機均會提供6059B海關申報表格。通關時,CBP官員將詢問入境者來美原因、檢查必要文件並決定入境者可在美國停留之期限。
■ 美國目前於各海關以十指指紋掃描取代原有之兩指指紋掃描。
■ CBP官員有權對所有入境美國之外國人進行移民、關稅、農(畜)產品及所攜行李之查驗。CBP官員有權拒絕外國人入境,並可能留置、拘禁外國人,亦可能取消外國人所持美簽;此外,CBP官員如無法立即判斷是否允許該名旅客入境,可將當事人移往他處進行進一步審查。
■ 倘18歲以下未成年人之同行成年人非其父母,CBP建議同行成年人應準備經驗證之父母雙方同意書以備查驗;倘僅由父母其中一方同行,亦建議備妥經驗證之另一方同意書。
(2)攜帶物品限制
■ 美國禁止個人攜入未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批准之處方藥,惟倘全部符合下列4種情況,則可允許攜入3個月份用量之未經美國FDA批准之處方藥:
‧ 該藥用途為針對重大疾病且於美國國內無法取得;
‧ 該藥不會於美國國內進行販售;
‧ 該藥不會引發不合理之風險;
‧ 攜該藥入境之個人須提供書面保證,述明該藥僅供病患自己使用,並提供美國境內執業、負責對渠施用該藥之醫師名址,或提供證據證明病患於他國早已持續使用。
■ 入境美國者僅允許隨身攜帶乙件未具商業用途之仿製品,多餘之仿製品將被沒收。
■ 旅客不得攜入管制農(畜)產品及動物入境美國:入境美國者必須申報所攜之所有農(畜)產品。倘未申報而經查獲者,除該產品將被沒收外,並可能被處以罰金。
■ 其他入境美國攜帶物品限制及申報規定請詳前述(一)入境須知第6項。
(3)有以下情事者(僅列舉數例),可能遭美方拒絕入境:
■ 患有傳染病;
■ 有重大犯罪紀錄;
■ 持有或運送管制物品;
■ 涉及恐怖主義活動或恐怖主義組織;
■ 曾從事人口走私;
■ 曾涉及洗錢;
■ 無足夠生活費用;
■ 過去曾遭美方驅逐出境或逾期停留;
【可能涉及上述各點(除第4點外)而欲入境美國者,仍可於事前申請暫時入境,惟美方審核期可長達一年。】
3、其他注意事項
(1)美國醫療費用高昂,由於我國全民健保之醫療給付額度有一定上限額度,且採事後申報制度,故國人赴美前宜考慮投保涵蓋醫療給付之旅遊平安保險,並注意保單上不予給付之項目,以免在美國遇急難就醫自費負擔巨額醫療費用。
(2)國人入境美國時,如遭受美海關人員不當對待,美國國土安全部設有旅行救濟查詢計畫(Travel Redress Inquiry Program, TRIP)及專屬網站接受旅客於入出境遭遇延遲、拘留或拒絕等情形時可提供申訴或協助,其網址為 https://www.dhs.gov/dhs-trip。
簽證資訊:
(本資訊僅供參考,詳細資料仍請上美國在臺協會官網或向其查詢)
(一)免簽證計畫(VWP)
自2012年11月1日起,在臺灣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凡持新版普通晶片護照赴美從事90日以下之商務或觀光旅行,並事先上網(https://esta.cbp.dhs.gov/)申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取得授權許可(費用為 14美元),且無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即可免除預先申請美國B1/B2簽證,直接赴美。
根據《2015年改善免簽證計畫暨防範恐怖份子旅行法案》,美國國土安全部於2016年初發布「免簽證計畫(VWP)」增強措施,規定不適用ESTA免簽赴美旅客之範圍,惟此類旅客若符合特定條件,得透過於2016年2月23日更新之ESTA系統,申請豁免或免除適用新增措施,繼續使用ESTA免簽證赴美(詳情請見後續說明)。
1、符合赴美免簽證之資格
■ 在臺灣設籍,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國民。
■ 持我國核發並具效期之新版晶片護照。
■ 赴美目的為觀光或商務,且赴美停留在90天以內。
■ 已取得「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授權許可。
■ 其他:無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如有犯罪紀錄、曾被美國拒絕入境、先前以VWP入境未遵守相關規定、屬2016年美國VWP增強安全措施不適用免簽範圍等)、以海空方式抵達須搭乘獲核准之運輸工具且持有回程票、以陸路方式抵達須支付小額陸路邊境費用等。在入境港口之移民官員就旅客能否入境有最終裁量權。
2、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之說明
■ ESTA是用以決定旅客是否有資格以VWP赴美之自動化系統。
■ ESTA申請流程:上網填表(https://esta.cbp.dhs.gov/)→提出申請→記下申請號碼→付款→檢視申請狀態。
■ ESTA所需資訊:以英文填寫姓名、出生日期及護照資訊等生物特徵資料,並回答有無傳染性疾病、特定罪行之逮捕與定罪、撤銷簽證或遭驅逐出境之紀錄及其他問題。無論個人或團體申請,每位申請者應負責本身申請資料之正確性。
■ ESTA所需費用:費用14美元,包括兩部分:
處理費 - 所有電子旅行授權之申請者需就每次提出之申請支付處理費,費用為4美元。
授權費 - 倘申請獲得批准並收到以VWP赴美之許可,申請者之信用卡將另支付10美元之費用。倘申請者之電子旅行許可申請遭拒,則只需繳付4美元之處理費。
■ ESTA付款方式:所有費用須使用指定之信用卡或金融卡支付。信用卡持卡人姓名無需與旅客姓名相符。如朋友、親戚或旅遊業者等第三方代為申請,也可以為個人或團體之申請支付相關費用。申請案將在取得付款資料後,才會處理。
■ ESTA申請回應:多數情況下,ESTA幾可立即確認旅客是否取得VWP旅行資格。其申請可能之回應有3種:
(1)授權許可-申請者可以VWP身分赴美;
(2)授權未定-申請者須在72小時內查詢網站更新資訊以得知最終決定;
(3)未獲授權-申請者須至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或美國使領館申請B1/B2簽證。
■ ESTA授權許可之效期:一般而言,效期2年或至護照失效為止,視何者到期時間較早而定。授權許可效期內可多次入境美國。
■ ESTA僅授權旅客免簽證登機/船赴美。在入境港口或境外入境審查設施之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官員,對於旅客能否入境有決定權。
■ 有些第三方網站亦提供ESTA資訊並代旅客提ESTA申請,但這些網站並未獲得美國政府的認可,亦非美國政府的附屬機構。如果網址不包含「gov」,即非ESTA的官方網站(ESTA的官方網站:https://esta.cbp.dhs.gov/esta)。
■ 倘對ESTA尚有其他疑問,除可向我外交部或駐美國代表處及各辦事處詢問外,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設有電話服務專線(202-344-3710),非假日上班時段(美東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提供英語答詢服務;中文服務專線為07010801575(上午8時至下午8時)。
3、注意事項:
■ 免簽證待遇不代表國人可自動獲准入境美國,仍須符合美國入境規定,在抵達美國時,獲得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官員核可,方能入境美國。
■ 各國政府是否許可外國人入境屬其國家主權行使,因此在入境國境線上之移民官員均有權拒絕該持有合法簽證或享有免簽證待遇之外國人入境。
■ 提醒擬以免簽證方式赴美國之國人於啟程前,應詳閱相關規定,事先做好行程規畫,隨身攜帶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回程或下一站之機票以及與旅行目的相關之證明文件,例如財力證明、企業或贊助單位信函、旅館訂房紀錄、旅遊計畫等,以供美國移民官員查驗,並於接受詢問時,提供正確詳實資訊,應對態度宜平和有禮。
■ 提醒現持ESTA之國人,赴美旅行前必須先查閱網站(https://esta.cbp.dhs.gov/esta/),以確定所持ESTA資格有效。
■有關我國人以免簽證計畫(VWP)赴美旅行之相關規定,請參考外交部網站(https://www.mofa.gov.tw/News_FAQ.aspx?c=DB1708E9D8084B23&n=C1B19EF0ACDD3C91&sms=867F5398A49F758A)及美國在臺協會(https://www.ait.org.tw/zhtw/visas-zh/visa-waiver-program-zh/)相關資訊。
(二)須申請美國簽證者
凡不適用美國免簽證計畫規定之民眾,須於赴美前向美國在臺協會或美國其他駐外館處申辦適當簽證始能入境美國。
1、須申請簽證者包括:
■ 未在臺灣設籍,未具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國民。
■ 非持我國核發之新版晶片護照者。
■ 欲在美國停留超過90日,或欲變更在美國停留之身分者。
■ 欲在美國工作或求學、以外國媒體工作代表身分旅行、不允許以觀光簽證之其他原因赴美,或擬移民美國者。
■ 欲以私人航空器或其他非VWP核准之飛機/船舶前往美國者。
■ 有犯罪紀錄或其他情況而不適用免簽證者。
■ 曾被美國拒絕入境,或前曾以VWP入境美國惟未遵守相關規定(如觀光及商務之停留期限應在90日以內)及屬於2016年美國VWP增強安全措施不適用免簽範圍者。更多詳情請參考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官網(https://www.cbp.gov/)。
2、申請美國非移民簽證者,自2010年6月1日起必須填寫DS-160線上申請表(https://ceac.state.gov/genniv/),列印出DS-160確認單,並親至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面談。詳情請洽詢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https://www.ait.org.tw/)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3段134巷7號
電話: 886-2-7741-7989 / 7741-7998
電郵:support-taiwan@ustraveldocs.com
3、注意事項:根據美國在臺協會網站公告,美國歡迎符合簽證資格之申請人到美國從事商務、觀光、求學、文化交流以及其他目的之停留。惟建議儘早排定赴美計畫,並在出發前預留足夠時間申請簽證及預約面談時間,以利AIT有充分時間審核簽證申請。
(三)2016年免簽證計畫(VWP)增強安全措施相關規定:
1、不適用ESTA免簽範圍:倘國人有以下任一情況,不得以ESTA免簽方式進入美國,請逕向美國在臺協會申辦簽證入境,或主動與其聯繫洽詢:
■ 曾於2011年3月1日以後前往伊拉克、敘利亞、伊朗、蘇丹、利比亞、索馬利亞及葉門。
■ 具有伊拉克、敘利亞、伊朗及蘇丹4國之雙重國籍者。
2、上述不適用ESTA免簽證範圍之國人中,若有以下情形者,可透過ESTA提出申請豁免(Exception)及免除適用(Waiver),經個案審核,續用ESTA免簽入境美國:
■ 豁免(Exception):國人因外交或軍事之公務目的,於2011年3月1日以後前往前列國家(須於入境美國時出示文件,證明其公職人員身分,例如外交護照、公務機關發行之旅行核准書或官方信函等)。此類國人若具有前述伊拉克等4國之雙重國籍者,則不適用豁免。
■ 免除適用(Waiver):
‧ 代表國際組織、區域組織、地方政府或人道性質之非政府組織前往前列國家執行公務者;
‧ 記者為報導需要前往上述國家者;
‧ 在2015年7月14日後依正當商務目的赴伊朗者;
‧ 因正當商務理由前往伊拉克者。
電壓:110伏特-115伏特(與台灣相同)
插座:11字扁孔(與台灣相同)
美國時差:美國全國分為四個標準時間地區,太平洋西岸冬季與台灣相差慢十六小時,夏季與台灣相差慢15小時,由西向東每一個時間區要加一小時
加拿大時差:加拿大全國共分六個時區。太平洋西岸冬季與台灣相差慢十六小時,夏季與台灣相差慢15小時,由西向東每一個時間區要加一小時
春夏日夜溫差相差約5-10度,秋冬日夜相差約8-15度。
春夏:必備一件薄外套,怕冷者自行加戴其他衣物。
秋冬:必備一件禦寒外套和保暖衣物,圍巾、手套等視個人需要而定。